9月1日,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开始正式实施,对职工的生育保障和补偿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。据了解,此次新出台的《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》旨在完善我国职工生育保险制度,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新办法规定,企业职工在怀孕期间和生育期间应当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。在职工怀孕期间,企业应当执行保护措施,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卫生保障。对于因生育而需请假休息的职工,企业应当支付其工资或工资的一定比例,具体比例由地方政府制定。
此外,新办法还明确职工生育保险的投保、费率、保障责任等方面的规定,以更好地保障职工的权益。同时,《办法》还规定了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和使用管理,要求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应当安全、稳健地运作,确保到期兑付。